不满物业服务?即日起,我市五部门联手整治!
我市发改委、公安局、民政局住建局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
《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》
从即日起到10月底
全面整治小区物业服务中存在的六类问题
整治内容
1.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、不配合管理为由,中断或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、供电、供气、供热等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;
2.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、宣传、经营等活动;对物业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,未及时劝阻、制止,并向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履行报告义务;
3.泄露业主信息,与业委会共同侵害业主合法权益,对业主进行骚扰、恐吓、打击报复、采取暴力等违法行为;
4.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、停止物业服务;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,拒不撤离物业服务项目,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并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资料等行为;
5.未在住宅小区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、停车及其他有偿服务的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、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、公共收益收支、特种设备维保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等行为;
6.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,以及转供电代收加价等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行为。
附举报电话:
在整治期间,对群众反映强烈、投诉举报较多、问题整改不力的企业,相关部门将严格依法查处,曝光典型案例,形成有力震慑。
【来源:襄阳播报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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